物化探队举办驾驶员专项安全教育培训
发布时间:2016-02-01 点击量:1215 分享到:
1月29日,物化探队举办2016年度车辆管理及驾驶员专项安全教育培训会,会议主要任务是: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培训,回顾总结2015年工作,分析当前面临形势,部署今年各项任务。副队长李新胜及车辆主管、安保部、各实体负责人和全队驾驶员共计5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。
近年来,物化探队高度重视车辆交通运输安全工作,把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作为一项常态化管理制度,每年定期组织队全体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。此次培训会特别邀请了交警新城大队警官就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中持有B级及以上驾驶证人员和车辆信息备案手续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授课,并就驾驶员在实际车辆交通运输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,进行了现场解答。
会议对2015年车辆交通运输及驾驶员安全管理工作给与了充分肯定,通报了2015年车辆及驾驶员考核结果,提出了2016年工作重点,并与全体驾驶员签订了安全承诺书。
副队长李新胜在总结讲话中指出,道路交通安全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中之重,能不能做好此项工作,关系到物化探队的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职工队伍的和谐稳定,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,为确保职工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,我们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,全力以赴做好此项工作。针对2016年安全工作,李新胜强调,一是以队级安全教育培训为契机,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常态化学习。不断强化驾驶员的执业素质和专业技能,做到随时随地遵章守纪、文明驾驶、安全行车,自觉克服和纠正违章违法不安全行为。二是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驾驶员的“三项素质”,尤其是针对驾龄短、心理素质差、驾驶适应性不强的驾驶人员,增强驾驶技能和水平。三是各单位及驾驶员坚持好对车辆的日常维护、保养、安全检查制度,驾驶员要随时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和状态,定期排查车辆操作系统、行驶系统、制动系统等部位存在的安全隐患。严禁车辆“带病”上路,确保车辆运输安全。四是严格落实好车辆的年审、检验、车险购置等手续,完善车辆的安全作业条件。五是严格落实内部准驾证制度,严禁各单位领导、专业驾驶员将车辆交予无内部准驾证的人员驾驶;严格车辆管理,严禁私车公用、公车私用现象。六是正确认识车辆交通运输工作的安全形势,凝心聚力,再接再厉,确保2016年度车辆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。
签订安全承诺书
通过此次教育培训,进一步提升了全体驾驶员安全意识、职业品德和技能素质,为生产安全打下坚实基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