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化探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安排
发布时间:2014-11-28 点击量:1379 分享到:
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,根据总公司党委有关要求,今冬明春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,学习计划如下:
一、第一阶段。12月1日--12月20日,集中传达学习,加强宣传。
召开全体党员大会,全面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,充分认识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,形成认真学习全会精神的良好氛围,确保学习活动的全面展开;同时学习总公司党委关于贯彻落实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年--2017年工作规划》的通知,积极推进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。
二、第二阶段。12月21日至春节前,开展调查研究,分解落实任务。
对落实公司法、合同法、企业国有资产法、物权法、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情况进行检查,提出健全现代企业制度、规范经营决策、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对策建议。对执行“三重一大”决策机制、开展“五项整顿”、实施“法制工作三年规划”、推行队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等情况进行调研,提出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、强化内控体系建设、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对策建议。对落实“六五”普法规划、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情况进行自查,提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企业完善机制的对策建议。
三、第三阶段。春节后,专题辅导深入学习。
开展党委书记讲党课活动,进行专题辅导,深入解析全会精神。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同工作实际结合起来,用中央精神统一思想、凝聚共识、指导行动,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、和完成2015年生产经营各项目标目标结合起来,统筹推进。
物化探队党委
2014年11月28日